Company Profile
公司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要求,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規范公司運作?!豆菊鲁獭穼竟蓶|大會職責規定清晰,議事規則明確,并能得到有效切實執行。公司董事會、監事會職責清晰,有明確議事規則并能得到有效執行,全體董事、監事忠實履行職責。公司經理層根據《公司章程》及《總經理工作條例》的規定負責公司生產經營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并向董事會匯報,接受監事會監督。
1、股東大會: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職權。
股東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 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會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0)對公司發行債券作出決議;
(11)對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續聘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議;
(12)對單項金額超過公司上一年度根據中國會計準則編制的經審計合并凈資產總值15%的對外擔保作出決議;
(13)修改公司章程;
(14)審議代表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百分之五以上(含百分之五)的股東的提案;
(15)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的其他事項。
2、董事會:董事會的職責是為本公司股東創造價值,確定本公司策略、目標及計劃、領導員工確保達成預定目標。董事會成員本著誠實勤勉原則,遵守法律、法規、本公司《 公司章程》及有關規定,為本公司及股東利益最大化努力工作。在各項內部控制及制衡機制下,董事會與公司經理層的職責均有明確規定。
董事會負責指導和領導公司事務,制定策略方向及訂立目標和業務發展計劃。本公司管理層負責執行董事會決定的策略、目標和計劃。董事會已經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境內外上市地《上市規則》,分別制訂了《董事會工作條例》、《總經理工作條例》,進一步明確董事會職責權限,規范董事會內部工作程序,充分發揮董事會經營決策中心作用;進一步細化了總經理產生及職權、總經理工作機構及工作程序以及總經理職責等。
3、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董事會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對董事會負責。
本公司已經制定《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細則》。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確定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就其年內的表現進行考核,以及批準其薪酬方案,并提交董事會批準。
4、提名委員會:董事會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對董事會負責。
提名委員會職責為:
(1)制定提名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政策及選擇標準;
(2)根據學歷、行業背景及相關領域工作經驗等,對出任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人選進行初步挑選,并向董事會作出建議;
(3) 定期檢查董事會結構、規模和成員(包括技能、知識和經驗),并就任何建議作出的變動向董事會作出建議;
(4)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及
(5)就有關委任或重選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事宜向董事會作出建議。
5、獨立審核委員會:董事會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對董事會負責。
本公司制定了《審核委員會職責范圍》,其中包括審核委員會的職權和責任。審核委員會負責監管本公司財務報告的公正性。除審閱本公司的財務數據和報表外,還負責與外部核數師聯系、管理本公司的財務匯報制度、內部監控和風險管理程序等。
6、戰略發展委員會:董事會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對董事會負責。
戰略發展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1)組織開展公司重大戰略問題的研究,就投資戰略、發展戰略、營銷戰略等問題,為董事會決策提供意見;
(2)組織協調編制公司中長期發展總體規劃方案,提交董事會研究決策;
(3)對公司業務部門擬定的年度投資計劃,在董事會審議前先行研究論證,為董事會正式審議提供參考意見;
(4)對《公司章程》規定須經董事會批準的重大資本運作、資產經營項目、投資融資方案進行研究并提出建議;
(5)對其他影響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進行研究并提出建議;
(6)調查和分析有關重大戰略問題的執行情況,向董事會提出改進和調整的建議;
(7)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
7、監事會:監事會以財務監督為中心,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負責對董事會、董事及公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監督,防止其濫用職權,侵犯股東、公司及公司員工的利益。
監事會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列席公司董事會會議;
(2)檢查公司的財務;
(3)對公司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4)當公司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人員的行為造成損害時對上述人員予以糾正;
(5)核對董事會擬提交股東大會的財務報告、營業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等財務資料,發現疑問的,可以公司名義委托注冊會計師、執業審計師幫助復審;
(6)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7)代表公司與董事交涉或者對董事起訴;
(8)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